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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 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04-01

鹤林森防字〔2017〕5号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

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

“清明节”假期将至,祭祀用火频繁,野外火源增多,管理难度加大,为切实做好鹤立林区“清明节”战役森林防火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广泛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形式做好广大职工群众的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既能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又符合当今殡葬改革方向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祭扫形势和文明礼仪,引导群众形成爱护自然、尊重生命、加强森林防火的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倡利用栽怀念树,送花束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火灾隐患,倡导文明祭扫。保证做到上坟不烧纸、不烧香等一切用火行为,创建一个健康平安的“清明节”环境。

二、做好“清明节”前三天后两天的防范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要把“清明节战役”作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一件大事,切实抓好。各级领导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落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坚持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战役的每一个环节,夺取“清明节战役”的全面胜利。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三号沟、红旗两个主要检查站要派驻的公安干警严格检查,对携带火种人员及不带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坚决将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各单位要制定周密方案,严加防范。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要对扫墓上坟人员和入山人员加强管理,要增派巡护人员对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设专人站山头、把道口、看坟头,严密看守。对那些零星分布于林内山边的孤坟也要派人进行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

四、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局属森林扑火大队靠前布防,场(所)专业队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及时发现火情,就近调兵、快速出击、重兵扑救,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值班值宿,各单位值带班领导要坚持24小时值带班,坚决杜绝离岗、漏岗等现象发生。对讲机要保持畅通无阻,望员要严密观测,按时向局防火办汇报情况。

六、结合“清明节”检查,做好春防第一次“三清”工作,各单位要摸清底数,配合局督查组彻底清除非法入山人员和违法火源电源。

附:“清明节”局森防指成员检查巡护安排

 

            

 

 

 

鹤立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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