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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7-2018年水利项目建设规划
2017-12-20

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7-2018年

水利项目建设规划

 

按照森工总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森资[2017]53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2018年水利项目建设规划汇报如下:

一、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根据黑龙江省《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黑水发[2015]738号)文件要求,我局编制的《大海林林业局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成果于2017年9月14已通过省水利厅汇总。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1.1划界确权范围

划界确权的主要对象:按照《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我局划界确权工作的范围为: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及已经开工建设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

1.2 目标和任务要求

按照依法依规、先急后缓、尊重历史、分区域负责、分批推进的要求,有序推进划界工作开展。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局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同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立界桩。清晰管理范围内土地界线与权属,及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划界确权成果信息平台构建、数据共享和具体管理工作衔接。

河湖管理范围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工程权属范围线都需电子矢量化,河湖管理范围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背水侧)、工程权属范围线设置界桩。

1.3 阶段目标和任务

明确开展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的工作流程;逐条河道、逐座湖泊、逐项工程确权划界所需完成的测量、制图、设立界桩、发布公告等工作任务和要求,逐项测算并统计汇总所需划界面积,测量、界桩埋设等工程量。

120162月底前,完成全局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成果汇总至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201812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测量、界线划定,完成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的测量及界线划定;

3202012月底前依次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界桩及界牌的设定,并依次完成全部确权工作。具体要求:从2016年到2019年,按照时序进度的要求,安排划界工作任务,并逐条河道、逐个湖泊、逐座水库、逐座工程列出。原则上,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完成进度不得低于25%50%75%100%2020年扫尾。河道以长度,湖泊、水库、水利工程以数量作为时序进度计算依据。

2.1划界确权依据

2.1.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8)《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9)《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10)《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1)《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12)《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

13)《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14)《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

15)《黑龙江省垦区条例》

2.1.2 技术依据

1)《中国河流名称代码》SL249-2012

2)《中国湖泊名称代码》SL261-98

3)《中国水库名称代码》SL259-2000

4)《中国水闸名称代码》SL262-2000

5)《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6)《防洪标准》GB50201-2014

7)《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B50286-2013

9)《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

10)《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

11)《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1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4)《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15)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相关成果

16)水利部有关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文件

17)有关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地方性规范、规程和标准。

2.1.3 指导性文件

1)《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

3)《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建安[2015]15号)

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14]448号)

5)《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黑水发[2015]738号)

2.2划界确权标准

2.2.1 划界标准

对已划界的范围进行复核,对不满足要求或不切实际的本次应予以修正,基本满足要求的维持现状。对于未划界的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和地方实施细则,确定划界标准。我局在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过程中,可综合考虑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作为划界中的参考和依据。

(一)河流及湖泊

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

有堤防的河流,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流,河湖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河流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向两侧延伸100米。

(二)水利工程

1、堤防

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一般应包括以下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1)堤身,堤内外戗堤,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

2)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包括各类水闸、船闸、桥涵、泵站、鱼道、伐道、道口、码头等。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护堤哨所、界碑里程碑及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4)护岸控导工程:包括各类立式和坡式护岸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坝垛、石矾等。

5)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

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屋、设备材料仓库、维修生产车间、砂石料堆场、职工住宅及其他生产生活福利设施。

护堤地范围,应根据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1)护堤地的顺堤向布置应与堤防走向一致。

2)护堤地横向宽度,应从堤防内外坡脚线开始起算。

设有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的堤段,应从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坡脚线开始起算。

3)堤内、外护堤地宽度,可参照表4.1-1规定的数值确定。

 

 

4.2-1              护堤地宽度数值表

工程级别

1

(N≥100)

23

(100-50、50-30)

45

(30-20、20-10)

护堤地宽度(m

30100

2060

530

4)堤防工程首尾端护堤地纵向延伸长度,应根据地形特点适当延伸,一般可参照相应护堤地的横向宽度确定。

5)特别重要的堤防工程或重点险工险段,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运用需要,可适当扩大护堤地范围。

堤防保护范围为背水面护堤地向外延伸100米。

2、水库

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

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m

2)平原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

中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20m

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不少于100m

3)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m,消力池以下不少于100200m。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

其它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m(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

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待工程竣工时移交水库管理单位。

工程保护范围与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m,一般不少于50m

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

 


 

附表1 大海林林业局河流划界确权情况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流  长度
(km)

流域     面积
(km2

现状有堤防长度(km)

现状无堤防长度(km)

护堤地宽度(m)

设计洪水位(m)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划    界

确  权

划  界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总经费(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应完成确权面积(亩)

已完成确权面积(亩)

未完成确权面积(亩)

完成确权尚需经费(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尚需经费
(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其中:已完成

设计

测量

制桩    埋设

征地

办理土地证程序

1

大海浪河

120.0

2663.1

5.924

114.08

20

 

14.400

 

 

30.00

232.23

30.40

 

 

 

 

 

 

24

 

254.04

254.04

2

二道海浪河

75.0

832.7

1.852

73.15

20

 

7.500

 

 

18.75

131.89

18.60

 

 

 

 

 

 

15

 

158.57

158.57

3

杨木沟河

35.0

169.4

 

35.00

 

 

2.800

 

 

8.75

58.52

8.85

 

 

 

 

 

 

7

 

74.30

74.30

4

铁亮子河

21.0

120.1

 

21.00

 

 

1.680

 

 

5.25

35.98

5.70

 

 

 

 

 

 

4.2

 

45.09

45.09

5

姜葱沟河

28.0

93.3

 

28.00

 

 

1.960

 

 

7.00

45.37

7.10

 

 

 

 

 

 

5.6

 

59.30

59.30

6

太平沟河

25.0

120.1

 

25.00

 

 

2.000

 

 

6.25

42.03

6.50

 

 

 

 

 

 

5

 

53.21

53.21

7

牛尾巴沟

25.0

151.3

0.576

24.42

20

 

2.000

 

 

6.25

41.74

6.50

 

 

 

 

 

 

5

 

53.21

53.21

8

柳树河

18.0

116.7

 

18.00

 

 

1.440

 

 

4.50

31.24

4.75

 

 

 

 

 

 

3.6

 

38.65

38.65

9

老黑顶子沟

11.0

58.3

 

11.00

 

 

0.880

 

 

2.75

18.54

3.00

 

 

 

 

 

 

2.2

 

23.65

23.65

10

大荒沟

9.0

50.9

 

9.00

 

 

0.720

 

 

2.25

15.27

2.60

 

 

 

 

 

 

1.8

 

19.59

19.59

11

大梨树沟

15.0

68.7

 

15.00

 

 

1.050

 

 

3.75

25.13

3.80

 

 

 

 

 

 

3

 

32.21

32.21

12

同济沟

14.0

54.4

 

14.00

 

 

0.840

 

 

3.50

22.77

3.60

 

 

 

 

 

 

2.8

 

29.74

29.74

13

韩傻子沟

10.0

55.6

 

10.00

 

 

0.700

 

 

2.50

16.78

2.45

 

 

 

 

 

 

2

 

21.27

21.27

14

东南沟

9.0

52.6

 

9.00

 

 

0.720

 

 

2.25

15.27

2.25

 

 

 

 

 

 

1.8

 

19.24

19.24

15

大溪沟

14.0

64.4

 

14.00

 

 

0.980

 

 

3.50

23.09

3.60

 

 

 

 

 

 

2.8

 

29.74

29.74

16

西南岔河

20.0

108.6

0.415

19.59

20

 

1.400

 

 

5.00

33.43

4.80

 

 

 

 

 

 

4

 

42.36

42.36

17

双山子河

22.0

107.9

 

22.00

 

 

1.540

 

 

5.50

36.71

5.20

 

 

 

 

 

 

4.4

 

46.42

46.42

 

合计

471.0

4888.1

8.767

462.2

 

 

42.6

 

 

117.8

826.0

119.7

 

 

 

 

 

 

94.2

 

1000.6

1000.6

 

 

附表2   大海林林业局堤防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表

序号

堤防名称

堤防     长度(km)

堤防    等级

起点和终点坐标

所在河流名称

岸别

堤防类型(河堤、湖堤)

堤防型式(土、砌石堤,钢筋混凝土)

工程建设情况

建成    时间(年)

现状防洪标准

设计堤顶高程(m)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划界

确权

划界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总经费(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应完成确权面积(亩)

已完成确权面积(亩)

未完成确权面积(亩)

完成确权尚需经费(万元)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尚需经费
(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其中:已完成

测量

制桩    埋设

征地

办理土地证程序

1

西沟河堤

0.415

起点:东经128°54′59.84″       北纬44°28′40.90″                终点:东经128°54′43.55″       北纬44°28′35.97″

西南沟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0.010375

 

 

 

 

15.5625

3.1125

12.45

71.65

5

0.042

 

1.22

1.22

0.415

起点:东经128°54′59.84″       北纬44°28′40.90″                终点:东经128°54′43.55″       北纬44°28′35.97″

西南沟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0.010375

 

 

 

 

15.5625

3.1125

12.45

71.65

5

0.042

 

1.22

1.22

2

北大河堤

1.02

起点:东经128°55′41.34″       北纬44°27′58.38″                终点:东经128°55′18.64″       北纬44°28′26.14″

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0.0255

 

 

 

 

38.25

7.65

30.6

176.10

5

0.102

 

1.78

1.78

3

海源堤

0.15

起点:东经128°9′43.15″        北纬:44°6′3.85″                          终点:东经128°9′42.3″          北纬:44°5′59.27″         

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8

 

 

0.00375

 

 

 

 

5.625

1.125

4.5

25.90

5

0.015

 

1.07

1.07

0.08

起点:东经128°10′16.5″        北纬44°5′58.55″                            终点:东经128°10′16.63″       北纬44°5′55.26″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3

 

 

0.002

 

 

 

 

3

0.6

2.4

13.81

5

0.008

 

1.04

1.04

0.305

起点:东经128°10′01.4″        北纬44°6′09.5″                   终点:东经128°9′47.6″         北纬44°6′09.7″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3

 

 

0.007625

 

 

 

 

11.4375

2.2875

9.15

52.66

5

0.031

 

1.16

1.16

4

海浪堤

0.352

起点:东经128°17′18.0″         北纬44°12′56.4″                                                                 终点:东经128°17′01.9″         北纬44°12′54.5″

海浪河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4

 

 

0.0088

 

 

 

 

13.2

2.64

10.56

60.77

5

0.035

 

1.19

1.19

0.42

起点:东经128°16′53.6″         北纬44°12′55.4″                   终点:东经128°16′35.4″         北纬44°13′02.5″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4

 

 

0.0105

 

 

 

 

15.75

3.15

12.6

72.51

5

0.042

 

1.22

1.22

5

前进堤

0.75

起点:东经128°20′16.3″       北纬44°13′01.4″                   终点:东经128°20′48.8″       北纬44°13′02.4″

海浪河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85

 

 

0.01875

 

 

 

 

28.125

5.625

22.5

129.49

5

0.075

 

1.64

1.64

6

太平沟堤

0.271

起点:东经128°25′47.1″       北纬44°19′13.5″                   终点:东经128°25′57.9″       北纬44°19′09.4″

海浪河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2

 

 

0.006775

 

 

 

 

10.1625

2.0325

8.13

46.79

5

0.027

 

1.15

1.15

0.388

起点:东经128°25′49.9″       北纬44°19′06.8″                   终点:东经128°25′59.8″       北纬44°18′56.3″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2015

 

 

0.0097

 

 

 

 

14.55

2.91

11.64

66.99

5

0.039

 

1.21

1.21

0.27

起点:东经128°26′19.4″       北纬44°18′42.1″                   终点:东经128°26′08.9″       北纬44°18′46.0″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3

 

 

0.00675

 

 

 

 

10.125

2.025

8.1

46.62

5

0.027

 

1.15

1.15

0.232

起点:东经128°26′30.1″       北纬44°18′47.4″                   终点:东经128°26′22.8″       北纬44°18′52.9″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2

 

 

0.0058

 

 

 

 

8.7

1.74

6.96

40.05

5

0.023

 

1.11

1.11

7

柳河堤

0.3

起点:东经128°30′07.2″       北纬44°19′48.2″                   终点:东经128°30′17.5″       北纬44°19′42.5″

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2

 

 

0.0075

 

 

 

 

11.25

2.25

9

51.79

5

0.030

 

1.16

1.16

8

七峰堤

0.353

起点:东经128°30′48.4″       北纬44°22′03.7″                   终点:东经128°30′56.1″       北纬44°22′13.7″

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1

 

 

0.008825

 

 

 

 

13.2375

2.6475

10.59

60.95

5

0.035

 

1.19

1.19

0.248

起点:东经128°30′49.6″        北纬44°22′05.1″                   终点:东经128°30′55.0″        北纬44°22′12.1″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83

 

 

0.0062

 

 

 

 

9.3

1.86

7.44

42.82

5

0.025

 

1.11

1.11

9

兴农堤

0.145

起点:东经128°37′13.82″        北纬44°24′24.63″                         终点:东经128°37′18.68″        北纬44°24′27.82″

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87

 

 

0.003625

 

 

 

 

5.4375

1.0875

4.35

25.03

5

0.015

 

1.06

1.06

10

青坪堤

0.54

起点:东经128°40′21.6″        北纬44°27′16.5″                   终点:东经128°40′45.9″        北纬44°27′15.3″

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84

 

 

0.0135

 

 

 

 

20.25

4.05

16.2

93.23

5

0.054

 

1.48

1.48

11

二浪河堤

0.247

起点:东经128°23′51.5″        北纬44°35′21.0″                   终点:东经128°23′52.6″        北纬44°35′13.0″

二道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0.006175

 

 

 

 

9.2625

1.8525

7.41

42.64

5

0.025

 

1.11

1.11

0.382

起点:东经128°23′53.5″        北纬44°35′19.3″                   终点:东经128°24′01.4″        北纬44°35′30.3″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2015

 

 

0.00955

 

 

 

 

14.325

2.865

11.46

65.95

5

0.038

 

1.21

1.21

12

新林堤

0.407

起点:东经128°32′19.5″        北纬44°36′11.2″                   终点:东经128°32′26.3″        北纬44°36′24.4″

二道海浪河

左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85

 

 

0.010175

 

 

 

 

15.2625

3.0525

12.21

70.27

5

0.041

 

1.22

1.22

13

新林村堤

0.366

起点:东经128°35′56.9″        北纬44°34′40.3″                   终点:东经128°35′58.7″              北纬44°34′52.1″

二道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0

 

 

0.00915

 

 

 

 

13.725

2.745

10.98

63.19

5

0.037

 

1.19

1.19

14

红旗堤

0.45

起点:东经128°45′01.1″       北纬44°35′51.8″                   终点:东经128°44′44.0″       北纬44°35′56.8″

二道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87

 

 

0.01125

 

 

 

 

16.875

3.375

13.5

77.69

5

0.045

 

1.26

1.26

15

长汀堤

0.1

起点:东经128°51′08.2″        北纬44°31′40.5″                   终点:东经128°51′11.5″        北纬44°31′38.6″

海浪河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2015

 

 

0.0025

 

 

 

 

3.75

0.75

3

17.26

5

0.010

 

1.04

1.04

16

红星堤

0.15

起点:东经128°56′25.7″       北纬44°26′19.2″                   终点:东经128°56′27.8″       北纬44°26′23.8″

牛尾巴沟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2

 

 

0.00375

 

 

 

 

5.625

1.125

4.5

25.90

5

0.015

 

1.07

1.07

0.169

起点:东经128°55′34.3″       北纬44°25′34.5″                   终点:东经128°55′32.0″      北纬44°25′39.9″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2

 

 

0.004225

 

 

 

 

6.3375

1.2675

5.07

29.18

5

0.017

 

1.08

1.08

0.257

起点:东经128°54′01.9″       北纬44°25′09.7″                   终点:东经128°54′06.5″       北纬44°25′16.5″

右岸

河堤

砌石堤

已建

1992

 

 

0.006425

 

 

 

 

9.6375

1.9275

7.71

44.37

5

0.026

 

1.15

1.15

 

合计

9.182

 

 

 

 

 

 

 

 

 

 

0.22955

 

 

 

 

344.33

68.87

275.46

1585.26

135

0.92

 

32.49

32.49

 

 

 

 

 

 

 

 

 

 

 

 

 

 

 

 

 

 

 

 

 

 

 

 

 

 

 

 

 

 

 

 

 

 

 

附表3   大海林林业局水库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表

序号

水库名称

地理坐标

所在河流    名称

设计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校核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总库容(104m3

工程   等别

主坝    级别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划界

确权

划界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总经费(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万元)

应完成确权面积(亩)

已完成确权面积(亩)

未完成确权面积(亩)

完成确权尚需经费(万元)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尚需经费
(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其中:已完成

测量

制桩   埋设

征地

办理土地证程序

1

杨柳青水库

东经128°54′46.8″北纬44°23′22.6″

海浪河

10

50

14.3

5级

4.300

 

 

14.80

1.25

6450

6450

 

 

5

1.82

 

12.69

12.69

 

合计

 

 

 

 

14.3

 

 

4.30

0.00

 

14.80

1.25

6450.00

6450.00

 

 

5

1.82

0.00

12.69

12.69

 

 

 

 

 

 

 

 

 

 

 

 

 

大海林林业局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费用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技术工作费

招标投标代理费

划界报告编制费

验  收     评审费

合计

划  界

确  权

划 界

设计

测量

埋桩

小计

征地

办证

小计

1

河道

117.80

826.00

119.70

1063.50

0.00

0.00

0.00

1000.60

 

2.00

5.00

3.00

2074.10

2

堤防

 

0.00

0.00

0.00

1585.26

135.00

1720.26

32.49

 

2.00

5.00

3.00

1762.75

3

水库

 

14.80

1.25

16.05

0.00

5.00

5.00

12.69

 

2.00

5.00

3.00

43.74

 

合计

 

840.80

120.95

1079.55

1585.26

140.00

1725.26

1045.78

0.00

6.00

15.00

9.00

3880.59

 

 

 

 

 

 

 

 

 

 

 

 

 

 

 

 

 

 

 

 

 

 

 

 

 

 

 

 

 

 

 

 

 

 

 

 

 

 

 

 

 

 

 

 

 

 

 

 

 

 

 

 


二、大海林林业局十三五中小河流治理规划

大海林林业局二道海浪河治理工程项目已列入2019年《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于2017年10月26日通过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技术评审。规划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

1.1社会经济概况

大海林林业局始建于1948年,坐落在黑龙江省海林市境内,局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西南部的海林市长汀镇,属于国家大型II档森工企业。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处于海西褶皱带的长白山脉张广才岭东坡,坐落在张广才岭的群山中。全局施业区总面积266310公顷,林地面积258171公顷,占全局总面积的96.9%;沼泽、水地等湿地3016公顷,占全局总面积的1.1%。现有直属单位59个,其中:木材营林生产单位22个,林产工业生产单位11个。多种经营生产单位7个,文教卫生单位6个,辅助生产、后勤、公检法等单位13个。目前己成为木材生产、营林生产、林产工业、多种经营四大产业并举,文教卫生、公检法司门类齐全,通讯文通网络和有线电视传播等已形成全局联网,各项生产辅助设施齐备的国有大二型森工企业。大海林林业局主要是以林地为主,但是由于森林覆盖率较大,其森林旅游、冰雪旅游成为当地主要的经济增长方式,在黑龙江省全面停止商业行采伐的背景下,确立了以森林生态旅游为转型主导产业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生态旅游产业新优势。这里蕴藏着丰富的野生分动植物资源,生产多种纯天然山野菜、食用菌及珍贵的中药材,林区自然景观优美,具有丰富的森林生态、人文旅游资源,也曾是战斗英雄杨子荣生活过的堤防。建设大海林林业局以来,经过几代林区人民坚持不懈的努力奋进,已经把大海林林业局建设成为木材生产、营林生产、林产工业、森林生态旅游、绿色食品加工、北药种植、清洁能源开发及文教卫生、公检法司等门类齐全的森林生态、文明和谐的新林区。

1.2洪涝灾害情况

1.2.1流域洪水特性

二道海浪河流域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本流域受大陆性季风和海洋性环境的双重影响,历年特大暴雨多由台风和气旋暖锋造成,大暴雨一般能笼罩全流域,时空总的分布是上游和中游大于下游。二道海浪河流域历年大暴雨均发生在7月~8月,一次暴雨历时为1d~2d,上下游暴雨起止时间是一致的,暴雨量有80%以上集中在24h内。流域内洪水主要有春夏两个汛期,春汛发生在4、5月份,主要为融雪、融冰形成,洪峰、洪量均不大;夏汛洪水多发生在7、8月份,由暴雨形成,一般为单峰型,峰高尖瘦。二道海浪河河流域一次洪水集中洪量时间约为2.5d左右,一次完整的洪水历时约为2d~4d。

1.2.2洪涝灾害

二道海浪河为典型的山区性河流,坡陡流急,多峡谷急弯,流速较大,两岸受洪水冲刷严重。1991年发生洪水,二浪河林场河边公路遭受冲涮,沿河公路被冲毁300m;八道河岸边道路同样遭到破坏,河岸坍塌。2017年8月一次降雨将八道河子林场桥冲毁,路基再次遭受破坏。

二道海浪河流域历史洪涝灾害十分严重,尤其是1991年。1991年发生过全流域大洪水。由于当时没有防洪工程保护,损失严重。

2治理工程现状和治理要求

2.1前期工作成果

2017年6月10日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2017】177号”下发“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大海林林业局二道河治理工程列入“《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表”,治理河长8.3km,投资2100万元。

2.2水利工程现状

1)水库工程

二道海浪河目前尚已经建设完成的水库工程,但是为利用其丰富的水能资源,二道海浪河干流由上而下规划有四个梯级水电站,分别为二郎河水电站、青云山水电站、红旗水电站、大肚川水电站,根据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后认为第三级红旗水电站条件相对较好,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红旗水电站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发电为主,兼顾养鱼等功能,不承担下游防洪任务,无调节性能。

2)堤防工程

项目区二浪河林场现状没有防洪工程,八道河子林场村民2013年在二道海浪河左岸修建了部分简易护岸,由于缺乏专业的设计与施工,护岸质量基本无保证,除此以外没有其它防洪工程。

2.3河道治理要求

二道海浪河位于山区,属于典型的山区性河流,目前尚未有相关的防洪工程。河道比降大,汛期流速较大,两岸受冲刷十分严重,沿岸的村民房屋、道路受到洪水的冲刷,处于危险的状态,极易发生房屋损毁、道路冲毁的后果,严重威胁着沿岸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全,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而随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沿岸村屯社会财富逐渐积聚,洪灾损失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防洪安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迫切要求提高二道海浪河这些河段的防洪能力,保护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农业、生产生活,使人民安居乐业。

3河道整治工程

3.1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是国家对水利工作的明确要求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是国家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近年来严重的洪涝灾害暴露出中小河流是防洪重点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成为中央关心、人民期盼的重要民生工程,成为水利的重点工作之一。同时,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聚焦水利建设,立足国情水情变化,对中小河流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

2)是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道路正常通行的保障

二道海浪河属于山区性河流,河道坡陡、流急、河槽浅窄,下泄洪水能力弱,一遇降雨集中就极易引发洪水,直接威胁沿岸乡镇村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次洪水都给沿岸村屯造成极大的损失,交通阻断、设施冲毁,经济损失惨重。大林公路为二道海浪河沿岸村民的正常出行提供了方便,公路绝大部分紧邻河道建设,近几年来由于受暴雨洪水的影响,河道凹岸处冲刷严重,根据调查,河岸距公路最近处仅有1m,距房屋最近处仅有10m,如再遇特大暴雨极易对路基及房屋造成破坏,因此应尽快实施二道海浪河近期治理工程,对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们正常出行是十分必要的。

3.2工程建设任务、范围和标准

3.2.1工程任务

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是通过新建护岸工程,对工程所在的河段河岸进行防护,使沿岸村屯、公路免受洪水冲刷,从而起到对沿岸村民和道路的保护作用。

3.2.2工程建设范围

本次大海林林业局二道海浪河治理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八道河子和二浪河林场本次根据实际勘察情况,本阶段治理河长约2.9km。

八道河子护岸分为3段:从二道海浪河支流八道河上游约280m处,沿河修至八道河下游约1430m处。

二浪河林场护岸:从上游河边公路拐角处沿河至下游1100m处。

工程共保护2个村,总保护面积362亩,其中耕地50亩,保护人口1150人。

3.2.3治理标准

1)设计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为2015年,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

2)标准

根据本次治理工程的防洪区保护范围和防洪保护对象,按《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要求,采用乡村防护区的洪水标准,重现期为10~20年(人口<20万,耕地<30万亩),本次设计二浪河林场护岸及八道河子护岸主要保护沿岸村屯及大林公路,护岸岸顶高程采用10年一遇水位确定,当10年一遇洪水位高于岸顶时,岸顶高程即为护岸顶高程,当水位低于岸顶时,以10年一遇洪水位为护岸顶高程。

3.3河道整治工程及主要建设内容

3.3.1河道整治工程

本工程主要为护岸工程。本次规划新建护岸8处,总长2903m。其中八道河子护岸共3段,合计1767m,二浪河林场护岸5共段,合计1136m。

3.3.2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措施

为稳定岸线,防止塌岸,保护沿岸村屯及跨河建筑物安全,本工程主要为护岸工程。本次规划新建护岸8处,总长2903m。其中八道河子护岸共3段,合计1767m,二浪河林场护岸5共段,合计1136m,护岸结构形式为50cm钢筋石笼,下设10cm砂砾石垫层、下设无纺布一层。

4总结

大海林林业局二道海浪河治理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显著。防洪工程为社会公益性质的水利工程,保护沿河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生存环境免受洪水破坏,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突出。大海林林业局二道海浪河治理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百年大计,工程建成后可防止河道进一步冲刷,保障沿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7年11月10

项目建设规划

 

按照森工总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森资[2017]53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2018年水利项目建设规划汇报如下:

一、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根据黑龙江省《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黑水发[2015]738号)文件要求,我局编制的《大海林林业局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成果于2017年9月14已通过省水利厅汇总。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1.1划界确权范围

划界确权的主要对象:按照《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我局划界确权工作的范围为: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及已经开工建设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

1.2 目标和任务要求

按照依法依规、先急后缓、尊重历史、分区域负责、分批推进的要求,有序推进划界工作开展。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局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同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立界桩。清晰管理范围内土地界线与权属,及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划界确权成果信息平台构建、数据共享和具体管理工作衔接。

河湖管理范围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工程权属范围线都需电子矢量化,河湖管理范围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背水侧)、工程权属范围线设置界桩。

1.3 阶段目标和任务

明确开展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的工作流程;逐条河道、逐座湖泊、逐项工程确权划界所需完成的测量、制图、设立界桩、发布公告等工作任务和要求,逐项测算并统计汇总所需划界面积,测量、界桩埋设等工程量。

120162月底前,完成全局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成果汇总至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201812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测量、界线划定,完成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的测量及界线划定;

3202012月底前依次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界桩及界牌的设定,并依次完成全部确权工作。具体要求:从2016年到2019年,按照时序进度的要求,安排划界工作任务,并逐条河道、逐个湖泊、逐座水库、逐座工程列出。原则上,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完成进度不得低于25%50%75%100%2020年扫尾。河道以长度,湖泊、水库、水利工程以数量作为时序进度计算依据。

2.1划界确权依据

2.1.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8)《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9)《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10)《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1)《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12)《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

13)《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14)《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

15)《黑龙江省垦区条例》

2.1.2 技术依据

1)《中国河流名称代码》SL249-2012

2)《中国湖泊名称代码》SL261-98

3)《中国水库名称代码》SL259-2000

4)《中国水闸名称代码》SL262-2000

5)《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6)《防洪标准》GB50201-2014

7)《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B50286-2013

9)《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

10)《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

11)《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1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4)《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15)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相关成果

16)水利部有关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文件

17)有关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地方性规范、规程和标准。

2.1.3 指导性文件

1)《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

3)《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建安[2015]15号)

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黑水发[2014]448号)

5)《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黑水发[2015]738号)

2.2划界确权标准

2.2.1 划界标准

对已划界的范围进行复核,对不满足要求或不切实际的本次应予以修正,基本满足要求的维持现状。对于未划界的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和地方实施细则,确定划界标准。我局在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过程中,可综合考虑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作为划界中的参考和依据。

(一)河流及湖泊

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

有堤防的河流,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流,河湖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河流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向两侧延伸100米。

(二)水利工程

1、堤防

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一般应包括以下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1)堤身,堤内外戗堤,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

2)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包括各类水闸、船闸、桥涵、泵站、鱼道、伐道、道口、码头等。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护堤哨所、界碑里程碑及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4)护岸控导工程:包括各类立式和坡式护岸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坝垛、石矾等。

5)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

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屋、设备材料仓库、维修生产车间、砂石料堆场、职工住宅及其他生产生活福利设施。

护堤地范围,应根据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1)护堤地的顺堤向布置应与堤防走向一致。

2)护堤地横向宽度,应从堤防内外坡脚线开始起算。

设有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的堤段,应从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坡脚线开始起算。

3)堤内、外护堤地宽度,可参照表4.1-1规定的数值确定。

 

 

4.2-1              护堤地宽度数值表

工程级别

1

(N≥100)

23

(100-50、50-30)

45

(30-20、20-10)

护堤地宽度(m

30100

2060

530

4)堤防工程首尾端护堤地纵向延伸长度,应根据地形特点适当延伸,一般可参照相应护堤地的横向宽度确定。

5)特别重要的堤防工程或重点险工险段,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运用需要,可适当扩大护堤地范围。

堤防保护范围为背水面护堤地向外延伸100米。

2、水库

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

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大坝两端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m

2)平原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大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

中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20m

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不少于100m

3)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m,消力池以下不少于100200m。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

其它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m(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

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待工程竣工时移交水库管理单位。

工程保护范围与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m,一般不少于50m

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

 


 

附表1 大海林林业局河流划界确权情况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流  长度
(km)

流域     面积
(km2

现状有堤防长度(km)

现状无堤防长度(km)

护堤地宽度(m)

设计洪水位(m)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划    界

确  权

划  界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总经费(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应完成确权面积(亩)

已完成确权面积(亩)

未完成确权面积(亩)

完成确权尚需经费(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尚需经费
(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

其中:已完成

设计

测量

制桩    埋设

征地

办理土地证程序

1

大海浪河

120.0

2663.1

5.924

114.08

20

 

14.400

 

 

30.00

232.23

30.40

 

 

 

 

 

 

24

 

254.04

254.04

2

二道海浪河

75.0

832.7

1.852

73.15

20

 

7.500

 

 

18.75

131.89

18.60

 

 

 

 

 

 

15

 

158.57

158.57

3

杨木沟河

35.0

169.4

 

35.00

 

 

2.800

 

 

8.75

58.52

8.85

 

 

 

 

 

 

7

 

74.30

74.30

4

铁亮子河

21.0

120.1

 

21.00

 

 

1.680

 

 

5.25

35.98

5.70

 

 

 

 

 

 

4.2

 

45.09

45.09

5

姜葱沟河

28.0

93.3

 

28.00

 

 

1.960

 

 

7.00

45.37

7.10

 

 

 

 

 

 

5.6

 

59.30

59.30

6

太平沟河

25.0

120.1

 

25.00

 

 

2.000

 

 

6.25

42.03

6.50

 

 

 

 

 

 

5

 

53.21

53.21

7

牛尾巴沟

25.0

151.3

0.576

24.42

20

 

2.000

 

 

6.25

41.74

6.50

 

 

 

 

 

 

5

 

53.21

53.21

8

柳树河

18.0

116.7

 

18.00

 

 

1.440

 

 

4.50

31.24

4.75

 

 

 

 

 

 

3.6

 

38.65

38.65

9

老黑顶子沟

11.0

58.3

 

11.00

 

 

0.880

 

 

2.75

18.54

3.00

 

 

 

 

 

 

2.2

 

23.65

23.65

10

大荒沟

9.0

50.9

 

9.00

 

 

0.720

 

 

2.25

15.27

2.60

 

 

 

 

 

 

1.8

 

19.59

19.59

11

大梨树沟

15.0

68.7

 

15.00

 

 

1.050

 

 

3.75

25.13

3.80

 

 

 

 

 

 

3

 

32.21

32.21

12

同济沟

14.0

54.4

 

14.00

 

 

0.840

 

 

3.50

22.77

3.60

 

 

 

 

 

 

2.8

 

29.74

29.74

13

韩傻子沟

10.0

55.6

 

10.00

 

 

0.700

 

 

2.50

16.78

2.45

 

 

 

 

 

 

2

 

21.27

21.27

14

东南沟

9.0

52.6

 

9.00

 

 

0.720

 

 

2.25

15.27

2.25

 

 

 

 

 

 

1.8

 

19.24

19.24

15

大溪沟

14.0

64.4

 

14.00

 

 

0.980

 

 

3.50

23.09

3.60

 

 

 

 

 

 

2.8

 

29.74

29.74

16

西南岔河

20.0

108.6

0.415

19.59

20

 

1.400

 

 

5.00

33.43

4.80

 

 

 

 

 

 

4

 

42.36

42.36

17

双山子河

22.0

107.9

 

22.00

 

 

1.540

 

 

5.50

36.71

5.20

 

 

 

 

 

 

4.4

 

46.42

46.42

 

合计

471.0

4888.1

8.767

462.2

 

 

42.6

 

 

117.8

826.0

119.7

 

 

 

 

 

 

94.2

 

1000.6

1000.6

 

 

附表2   大海林林业局堤防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表

序号

堤防名称

堤防     长度(km)

堤防    等级

起点和终点坐标

所在河流名称

岸别

堤防类型(河堤、湖堤)

堤防型式(土、砌石堤,钢筋混凝土)

工程建设情况

建成    时间(年)

现状防洪标准

设计堤顶高程(m)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划界

确权

划界

应完成划界面积(km2

已完成划界面积(km2

完成划界总经费(万元)

尚需经费主要构成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