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二十期)
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8日
学习传承道德模范精神 凝聚改革发展正能量
总局党委举行“践行群众路线 学习道德模范”专题学习会
10月17日,总局党委举行“践行群众路线,学习道德模范”专题学习会,采取集中观看《全省森工系统“光耀森工”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实况录像的形式,认真学习身边的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一步坚定服务为民思想,把森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总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总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森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政负责同志以及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这次评选出的“光耀森工”道德模范,是全系统涌现出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见义勇为五个方面的典型个人和典型群体,从不同的方面,展示了道德的风范、榜样的力量。这些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生动阐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弘扬光大了“森工精神”,传播了森工正能量。与会者一致认为,这些典型个人和群体就在我们身边,他们的先进事迹,可信、可敬、可学,感人至深,催人奋进。
会议要求,森工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这次受到表彰的森工道德模范为榜样,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把蕴涵在职工群众中的道德力量,充分地释放出来,传递下去,为建设大森工、新森工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力量源泉。
会议强调,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以道德模范为榜样,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思想、工作、生活上的一面镜子、一把尺子,经常照一照、量一量,不断扫除思想上的灰尘,自觉抵制“四风之害”。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向身边好人学习,向道德模范致敬”活动,对照道德楷模的精神品质,查找理论学习、思想作风、道德修养、干事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领导党员干部思想正、品质优、作风好的良好形象。
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督导十八组。
送:总局领导及总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各组、各督导组,黑龙江林业报社,总局新闻中心。
发:森工系统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织。
(印制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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