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林党干[2017]10号
关于张云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经2017年8月5日八届三十五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张云龙同志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统战部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免去原小古洞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亚富同志任新胜林场党总支书记,免去五七农场三分场党支部书记职务;
黄春军同志任新胜林场场长,免去原茂林林业站党支部书记职务;
苗洪庆同志任兴远物资燃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免去原西北河管委会党总支书记职务;
车玉章同志任清河森林旅游公司经理,免去局工会副主席职务;
吴永泉同志任民政局局长,免去资源林政科科长职务;
朱启先同志任资源林政科科长,免去旅游局局长职务;
赵立新同志任旅游局局长,免去民政局局长职务;
万 义同志任水务局局长,免去林业经营公司副经理兼营林生产科科长职务;
徐义辉同志任营林局局长,免去水务局局长职务;
孙庆龙同志任兴源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免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邓洪全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记者站站长,免去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崔 健同志任局工会组织部部长(副科级),免去精神文明办副主任职务;
张彦彬同志任建设林场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免去局团委副书记职务;
王海莲同志任物价局副局长,免去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成浩同志任专员办副科级监督员,免去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要晓胜同志任纪委信访室主任(副科级),免去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周立君同志任茂林林场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免去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职务;
崔洪江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免去原横山林业站副站长职务;
于青春同志任四方菌业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免去原大古洞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张 斌同志兴源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原多种经营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清黑龙江省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委员会2017年8月7日
抄报:管理局党委组织部
抄送:机关各科室,党政各领导、专员、总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