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林业局防汛抗旱职能及管理办法
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度,防汛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为确保林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防汛抗旱管理办法如下:
一、防汛职能
1.执行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制定和实施防汛方案和预案。
3.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做好天气预报和洪水预报。
4.组织汛前、汛后检查。
5.统计上报灾情。
6.组织防汛抢险及撤离转移工作。
7.负责防汛通讯和报警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用。
8.负责防汛物资的调运、储备、管理和防汛资金管理。
9.负责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推广。
二、管理制度
1.汛期实行值班人员24小时全天候值班。
2.及时了解雨情、水清、灾情,及时以传真、电话、短信、口头等形式向上级防汛部门和本局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成员报告,并做好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利用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平台,给防汛组织机构领导实施决策和防洪调度及抢险救援提供依据。
4.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上级的指示、通知及重要天气情况等向各林场(所)、街道办、上级防汛指挥和有关单位以传真、电话、短信、口头等方式传达,特别是得到重要天气情况(大风、大雨、降温、冰雹)重大汛情情况等,立即通知广电局且要求尽快编辑播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遇大雨、出现汛情时要按规定及时发布雨情通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总局、林管局等上级防汛部门。
6.做好值班记录工作,记录当班发生的各种事项,处理好当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
7.做好交接班工作,在接班人员末到岗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8.保持值班室的整洁、卫生,经常检查通讯设备状态,确保值班室防汛设备运行正常。
9.遇有灾情,随时启动防汛预案,各林场(所)、扑火大队要随时待命,做到随叫随到。
10.在汛期如有违犯以上管理规定的,给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按照林业局签定的防汛责任状处罚或者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